新成立的公司,印花税是否可以等注册全部实缴后再交
新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实缴200万,印花税是否可以等注册全部实缴后再交?
可参考《印花税法》规定: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上述规定,贵司实际收到股东实缴200万出资时,应该按200万缴纳营业账簿的印花税,后期收到的,再按增加的金额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