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增值税 > 正文

营改增后,在外地发生的应税服务咋确定申报税务机关

2016-05-11 11:09 来源:宁波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营改增”后,本公司在外地发生的应税服务应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税款?

答: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机关补征税款。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试点地区的非固定业户在非试点地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