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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注册税务师执业新领域的拓展

作者:樊其国  上传时间:2010-8-24 0:0

初探注册税务师业新领域的拓展

深圳市税桥税务师事务所 樊其国

 

按照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发展要求,不断优化涉税执业环境,逐步拓展涉税执业领域,直接关系到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注册税务师业务的纵向拓展很难大幅度地增加其收益,需要注册税务师业务范围更多地转向横向拓展,即拓展新的业务项目,以开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新空间。因此,在坚持涉税服务业务自愿委托的前提下,研究涉税鉴证类业务实行法定委托的可行性,探讨非涉税鉴证业务的可能性及空间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涉税业务体系,拓展注册税务师业务的发展空间,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是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当前的一项艰巨的、重要的、紧迫的工作任务。

一、    注册税务师涉税业务的现状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非鉴证业务现状不容乐观,与市场经济的需求不相适应。我国的注册税务师业务虽有所发展,但无论从业务收入的总量,还是从业务结构来看,与国际同行业、与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差距还很大。新的业务领域开拓缓慢。

(一)、法定业务不固定。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某市税务机关每年公告时均提出积极倡导,而不是针对具体问题,要求纳税人申报时附送涉税鉴证报告。这样的话,纳税人可以理解为可以作,也可以不作。为了节省涉税鉴证费用,大部分纳税人申报纳税时,最终选择了不附送涉税鉴证报告。

(二)、行业之间、行业内部无序低价竞争。一些税务师事务所,仅依据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半天时间出一份鉴证报告,几百元收费就可以搞定。

(三)、涉税业务少。现有的涉税业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14号令《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列举如下:   

涉税服务业务:注册税务师可以提供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账记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涉税鉴证业务: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四)、行业执业环境差,不良势头比比皆是。有的同税务人员勾结作奸;CTA被普遍称之为税务代理;涉税风险成本低;税务机关的自由栽量权;有的税务师事务所转作经商;代理记账为主要业务;入不敷出自生自灭;甚至关门了之。

(五)、业务淡旺季之分。由于业务工作量不饱和、不均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业务较多,人手明显不足,经常加班加点。其余时间相当一部分税务师事务所,除了代理记帐,基本上无业务或很少有业务可做。

二、影响和制约注册税务师业务拓展的因素

(一)、CTA自身业务素质同经济发展的现实不相适应;

(二)、CTA法律地位不高;

(三)、对CTA行业的业务指导、管理、协调、使用不到位;

(四)、税务机关的自由栽量权;

(五)、行业缺乏高端的涉税服务,如税收筹划、税务顾问等;

(六)、过于宽松的税收环境;

(七)、执业技术含量低,客户收益实惠少。

三、注册税务师拓展业务的动因

动因1:激烈的行业竞争,导致业务收入难以增长。边际利润的日益减少迫使注册税务师不得不另辟蹊径,拓展其业务范围。但注册税务师业务的纵向拓展(提高审计的有效性)很难大幅度地增加其收益,因此需要注册税务师业务范围更多地转向横向拓展,即拓展新的业务项目,以开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新空间。

动因2传统业务的激烈竞争,引发注册税务师拓展新业务领域的意愿强烈。随着市场需求的多元化, 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逐步扩大, 非鉴证业务服务等纷纷兴起,占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竞争及利益促使税务师事务所纷纷将业务范围从鉴证业务拓展到非鉴证业务。

动因3:涉税业务项目单一,业务开发进展缓慢。我国的涉税业务虽有发展,但无论从收入的总量,还是从结构来看,与国际水平的差距还很大。新的业务领域开拓缓慢,存在明显的业务单一缺陷。而从国际涉税服务范围来看,管理咨询、税务策划等非鉴证业务发展很快,并具有极强的拓展能力。

动因4税务师事务所长期发展战略,需要创新和拓展业务作支撑。税务师事务所业务不断萎缩,造成客户减少,收费标准降低,非鉴证业务收入所占比重偏低。需要适时调整事务所发展战略,转变业务增长方式,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拓展非鉴证业务,实现服务创新。

四、注册税务师涉税业务拓展的空间

围绕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在巩固传统领域涉税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开拓新型涉税鉴证业务,积极开发非涉税业务品种和市场。拓展税务师事务所新业务领域,是在巩固和发展涉税服务、涉税鉴证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向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非涉税业务领域延伸,不断挖掘市场需求,深化专项领域服务。

(一)、深化涉税服务业务 

在国家税务总局14号令《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列举的涉税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大力拓展涉税服务,保证纳税人能够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免于承受不熟悉税收政策或税收政策变动所造成的损失风险,为客户节省不必要的税收支出。

1、争取政府部门购买税务中介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9部委文件,落实税务机关购买税务中介服务这一项全新的工作,积极探索以政府采购及向社会招标的方式购买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的模式。上海、四川等地的税务部门已经有比较成功的探索和尝试,需要税总、中税协积极总结和推广,为税务师事务所拓展市场业务空间,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2、出具纳税证明
  目前涉税证明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需求量越来越大,如内地企业与境外企业合作,个人留学、购房等均需要提供涉税证明。针对风险高、工作量大的纳税证明,可以规定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注册税务师出具的纳税审核报告作为开具纳税证明的依据。

3、企业税收自查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协助企业进行自查,应该把关注点放在重大税务风险和重大税务漏洞上,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更正,并考虑补税。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编写自查报告,对税务机关提出的质疑进行分析,提供相关证据和合理解释

4、高端税务咨询

高端税务咨询服务是一个多层次架构体系的咨询服务产品,是一个集系统调查、分析评估、科学设计、配套实施、深化管理为一体的复杂过程。

目前业内提到比较多的高端税务咨询服务主要有企业税务管理系统建设、企业税务风险评估与管理、企业税务战略安排、关联交易事项服务、并购重组税务咨询等。

使企业对税务风险的事后被动应对变为事前的主动管理,是高端税务咨询的最大特色。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管理层根本不了解本企业有多少税务方面的潜在隐患,更不知道这些隐患对企业健康发展的致命性打击究竟有多大,一般的财务人员也很难说服管理层重视这方面的问题,直到出现税务危机后,企业才会急忙找有关专家堵塞漏洞,通过熟人关系去公关,即业内常说的“铲事”。而高端税务咨询服务则能帮助企业在税务问题还没有出现或者问题刚刚出现的时候进行事先防范,实现对税务风险的主动管理。

如果说传统税务咨询是“点对点”的咨询,那么高端税务咨询则是“点对线”或者“点对面”的咨询。也就是说,税务咨询机构会以企业的税务问题为切入点,对企业存在的所有相关问题作出“诊断”,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比如,企业在税务上出现问题后,税务咨询机构会以税务问题为线索,对企业组织系统、资产构成系统、业务流程系统、商业模型系统、财务核算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及战略规划系统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对企业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提出系统的整改建议,从而从根上解决企业存在的税务问题。这样做不仅能使企业避免税务风险,减少涉税成本,而且能使整个企业的管理效能得到极大提升。

 5、高端的税收筹划  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依据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为客户设计最优纳税方案,指导并跟踪方案的实施。对于筹划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将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灵活运用税收缺陷,熟练使用会计处理的技术方法,从“处理程序的合理性、税法选择的适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积极为企业探求节税空间,促使企业税后效益最大化。

6探讨“走出去企业”涉税服务

在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发挥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信息引导、战略咨询等重要作用。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扩大涉税服务出口,凭借其专业优势在国际市场提供服务,承接国际涉税服务业务,扩大税务师事务所的国际影响力。。除承办涉税鉴证外,还可以提供涉税鉴证业务。在企业走出去战略中,国内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的非鉴证业务主要包括: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决策时的税务分析、财务分析、战略分析,为企业境外融资、境外资产、技术性业务流程设计、离岸服务等提供涉税咨询服务,

7、涉税流程设计和诊断

8、转移定价

9、税企纠纷协调

10税务风险评估与控制

11、税务会计

(二)、完善涉税鉴证业务 

明确涉税鉴证类业务问题,关系到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规模,关系到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没有法定业务严重制约了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没有法定业务也是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综观世界各国税务代理行业发展的历程,法定业务的规定是其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因素,法定业务不但解决行业发展问题,也决定着行业生存问题。

   其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定业务是最有条件解决的:一是《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明确涉税鉴证类业务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定业务有利于全方位协税护税;二是国家税务总局是注册税务师协会的主管机关,可以为注册税务师行业明确法定业务而开展相关工作;三是按照总局14号令,总局和省局都可以规定行业发展所做的业务范围,规定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定业务顺理成章。在新的市场经济形式下,注册税务师行业涉税鉴证业务应分阶段、有计划、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和发展。完善涉税鉴证业务包括: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

2、注销税务登记及清算鉴证  目前,各地对属于企业性质的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普遍采取先检查、再注销的办法。由于征管力量所限,企业往往需要用较长的时间等待检查,而在此期间企业虽然没有经营也必须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期申报,增加了企业的注销成本。因此,可以由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委托注册税务师对经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查鉴证,并以此作为企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依据。

3、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4、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

5、减免税项目鉴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减免税可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建议规定对备案类减免税,企业必须在申报税收减免前委托注册税务师对减免税的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进行鉴证,并将鉴证报告作为法定的备案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对报批类减免税,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愿委托注册税务师进行鉴证,鉴证报告可作为税务机关审批的依据。

6企业并购重组纳税情况鉴证

7、上市公司的涉税鉴证  对于注册税务师行业来说,上市公司是巨大的潜在市场,而注册税务师在资本市场上地位很低。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也要由注册会计师出具,限制了注册税务师在资本市场的行业拓展。

 在拓展注册税务师行业在资本市场的问题上,应努力扩大注册税务师在资本市场中的业务范围,拓宽市场,推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建议税总能够规定在上市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纳税证明时,需要提供注册税务师出具的纳税审核报告,大力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在资本市场的地位

8、、科研经费加计扣除的鉴证;

9、企业税前弥补亏损鉴证报告对企业税前弥补亏损核准,规定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没有经过税务机关检查确认或者委托注册税务师审查鉴证的,弥补该笔亏损前应委托注册税务师进行审查鉴证,并将鉴证报告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鉴证。对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委托注册税务师对其财务核算情况、企业经营规模预测进行鉴证,作为税务机关认定的依据;对暂认定的一般纳税人申请转正时,可委托注册税务师对其财务核算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保管情况、增值税申报纳税情况进行鉴证,作为税务机关批准转正的依据。
  11、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完结纳税情况鉴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销售完毕的地产项目,规定企业必须委托注册税务师对该项目开发经营过程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涉及税种纳税情况进行审查鉴证。
  12、纳税评估异常企业特定税种纳税情况审查鉴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建议除了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以外,允许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委托注册税务师对存在问题的事项进行涉税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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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服务属于涉税鉴证性质的服务。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是为纳税人提供的自查性涉税服务,对提高纳税人的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及时纠正处理涉税事项中出现的错误和舞弊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强化税收监管,减轻税务机关负担,形成纳税人、注册税务师和税务机关三重税收监管体系。  

14、发票审查鉴证。我国税收征管采取“以票管税”的机制,发票的使用和取得与纳税人纳税情况直接相关,建议规定企业必须定期(例如每两年)委托注册税务师对其发票使用和取得情况进行审查鉴证,审查企业是否存在发票违章或者利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
  15、延期缴纳税款鉴证。规定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必须委托注册税务师进行鉴证,审查其是否符合《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16、涉税司法鉴定  作为司法鉴定的一种,涉税司法鉴定是一个较为新兴的领域。它是指专业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对案件涉税事项依法进行的鉴定,鉴定人独立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今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为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司法鉴定提供了契机。而以提供涉税鉴证为业务之一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在参与涉税司法鉴定时,在市场、专业、角色等方面,具有天然的行业优势。

(三)、拓展非涉税服务业务

非涉税服务业务,即与涉税服务相关、相近和延伸的服务业务

(一)、延伸管理咨询

  管理咨询服务是注册税务师与非注册会计师激烈竞争的一个领域。其业务范围很广,包括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信息系统、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效率、可行性研究、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等提供管理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深化会计外包

  会计外包服务是中、小型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包括代理记账、编制会计报表、处理工资单等。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经常会发生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会计信息失真、经营者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现象,投资者也因此蒙受重大损失。究其原因,除应尽快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以外,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也是问题频出的重要原因。借助于具有专业水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外包服务,不失为解决问题的快捷方法。会计外包不同于传统的会计代理服务,而是一种综合型的系统服务项目。

(三)、涉足法务会计

在实际工作中,法务会计服务从名称到内容都随服务提供者的理解和业务能力强弱而有所不同,目前该业务领域尚无统一标准的具体划分。因此,可以尝试将非诉讼法务会计纳入非涉税业务范围,对采用非诉讼方式处理的法律事项或问题提供专业服务。由于非诉讼法务会计没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则,其内容主要是专家辅助和专业咨询服务,业务方式灵活多变,甚至由解决问题扩展到预防问题的发生,如舞弊预防、损失预防和改善公司内控制度等。

(四)、实行内部审计外包

内部审计外包是在充分了解企业需求的基础上,运用审计理念、模型及方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向企业呈送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单独完成整个审计项目。现代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可分为以财务活动为对象的内部财务审计和以经营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经济效益审计两大类。具体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绩效评价;资产重组审计等。

(五)、完善其他专业服务

这类服务是需要运用专业技能的服务,诸如审查合同、风险管理、制度设计、战略规划、破产管理、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领域。

五、拓展注册税务师业务的思路

纳税人对信息需求的扩大和增强信息可信度的要求,以及降低成本费用和减轻税负的意愿,给注册税务师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指明了注册税务师业务拓展的方向。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注册税务师行业如何发挥专业优势,拓展注册税务师业务商机?

(一)、研究制定推动鼓励扶持新业务拓展的配套政策和业务规范

其一是推动新业务相关立法。建议税总要把推动的新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出台作为重要切入点,加大协调力度,为注册税务师从事新业务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

其二是研究出台行业鼓励扶持政策。建议中税协要研究出台新业务拓展鼓励和支持措施,包括奖励等措施。

其三是协调政府部门出台鼓励支持措施。建议中税协积极协调政府(部门)将涉税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措施体系。

其四是制订新业务拓展业务规范。建议中税协制定包括《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注册税务师业务指导目录》等业务规范.做好新业务拓展指导和推介工作,积极拓展税务师事务所新业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

(二)、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和协调。希望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加强与相关各方,如司法、财政、审计、商务、工商、海关、银监会、证监会等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对与其他相关的行业,如律师、注会、注评、法务会计等行业业务交叉和业务兼容的非鉴证业务进行协商、划分和界定。只有这样, 税务师事务所才能在面临新的业务领域挑战、受到新的复杂业务关系困扰之时, 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和协调,为非鉴证业务的拓展提供一种恰当的解决方法。

(三)、改善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精的外部环境,不断扩大涉税业务市场份额。通过改善事务所做大做强做精的外部环境,推动税务师事务所加盟制度的建立,,逐步形成一批实力较强、具有一定品牌的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创造条件组建集团所来参与国际竞争,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策略拓展新的业务空间。

(四)、在深圳开展拓展业务试点  这是因为:一是时逢机遇,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中规定:完善创新服务体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评估、技术转移、产权交易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其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可以先行先试。二是深圳注册税务师行业勇于创新,注重拓展包括非鉴证在内的业务项目和服务领域,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是深圳执业税务师有拓展非鉴证审计业务的强烈意愿。因此,在深圳开展非鉴证业务拓展试点,条件和时机较为适宜。可以借助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之机遇,大胆探索,率先突破,初步明确和基本规范涉税业务范围及内容,为全国推行和拓展涉税业务提供样板和经验。

(五)、创新特色服务,拓宽涉税业务领域。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应当高度重视当前经济运行不稳定、宏观政策不确定等因素对本行业提出的新挑战,根据自身的实力和实际,积极研究应对措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业务结构。大力拓展新的业务领域,诸如为客户提供诸如税收筹划、内部审计、法务会计、专项咨询、财税风险提示等特色服务和品牌效应,以及相关延伸服务。通过不懈的寻求商机,拓宽涉税业务的广度和深度

(六)、开展新业务拓展理论研究。建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开展新业务拓展理论、做法经验的交流,跟踪国内外新业务领域发展趋势,为我国税务师事务所新业务开发提供理论和实务研究支持。通过举办有政府部门、研究机构、院校、企业、注册税事务所等方面理论与实务专家参加的研讨会等方式,从理念、需求、政策、技术、人才、组织领导等各方面,提升行业对拓展新业务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工作合力。根据需要组建由政府部门、学术界、执业界专家等各方面人士,做好行业服务经济社会新领域的研究,确定新业务促进工作目标和思路,扎实推进新业务开发进程。

 

2010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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