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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医院改制与医保统筹政策综述

作者:李晓进  上传时间:2005-4-8 0:0

    国企自办的职工医院改制是解决辅业产权改制,国企医保统筹是解决职工就医费用。医改和医保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范畴。财会人员弄清楚医改和医保政策,有利于配合企业开展工作。

    ●医院改制

    辅业改制涉及产权关系和劳动关系,是国企最深层次的改革,关系到辅业改制员工的切身利益和主业员工的心理承受能力,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

    ◇ 国家对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给予的优惠政策

    ① 经济补偿

    主体企业与辅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

    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

    经济补偿金=工龄年数×企业月平均工资×3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

    经济补偿金=工龄年数×企业月平均工资

    ② 资产处置

    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经济补偿金,冲减国有资本。不足部分,由原主体企业予以补足;剩余部分可向改制企业的员工或外部投资者出售,也可采取租赁、入股或转为债权等方式留在改制企业。

    ③ 土地使用

    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④ 税收减免

    凡符合四个条件的(这四个条件请查阅中发[2002]12号文件),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暂定执行到2005年底。

    〖注〗以上优惠政策分散于劳部发[1994]481号、中发[2002]12号、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

    ◇ 对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政策要求

    ① 国经贸企改[2002]267号

    企业医院既可从企业分离出来实行产业化经营,也可按照自愿原则,成建制移交当地政府统一管理。

    ② 国经贸企改[2002]610号

    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进度:经济发达地区二至三年,经济欠发达地区三至五年,少数独立工矿区据实确定。

    ●医保统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① 个人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本人工资×2%,全额记入个人账户。

    ② 单位缴:工资总额×6%左右,其中:30%记入个人账户,70%记入统筹基金账户。

    ③ 统筹金起付: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④ 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下的,从个人账户支付或由个人自付。

    ⑤ 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⑥ 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主要从统筹金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退休人员个人负担医药费的比例适当低于在职职工。

    ⑦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⑧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 职工工伤保险制度

    ① 企业为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个人不缴费。费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

    ②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补偿”的原则。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

    ③ 工伤待遇项目:工伤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① 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没有参保的单位,仍由其承担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责任。

    ② 职工生育依法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生育津贴。

    ③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工资、劳动关系保留不变,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注〗以上医保统筹政策摘录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4年9月发布的《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2005年4月8日整理)

    真诚欢迎有兴趣的朋友共同学习以上政策,可发电子邮件至tianjij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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