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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按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而支付的罚息10万,可以税前扣除吗,需要纳税调增吗?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纳税调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2年修订)》中《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明确,第19行“(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所以,企业未按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而支付的罚息不属于不得扣除的范围,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增。
祝您学习愉快!
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纳税调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2年修订)》中《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明确,第19行“(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所以,企业未按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而支付的罚息不属于不得扣除的范围,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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