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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逾期不缴纳罚款 滞纳金 加处罚款不服的 应先行缴纳谁再申请行政复议?加处罚款是行政强制执行 不需要先行缴纳吧?

m185791618| 提问时间:11/11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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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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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部分正确。

若仅对加处罚款不服,需要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是税务机关在当事人未履行原处罚决定后作出的,属于对原处罚决定的执行措施,并非新的行政处罚。

若对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服,需先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若对罚款、加处罚款和滞纳金都不服,这种情况下无须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和滞纳金,可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祝您学习愉快!
11/11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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