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关于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这道题不理解,谢谢

m2054_1688| 提问时间:11/13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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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评估师
已解答2360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道题主要考查股东出资责任。山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水升公司出资40%即80万元、齐某出资30%、田某出资30%,约定出资期限为2040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齐某以现金出资60万元,水升公司、田某未出资。2024年9月,公司作出修改股东出资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等决议,其中水升公司以专利权80万元追加投资,但专利权评估价50万元,相当于增资时出资不足30万元。

各股东承担责任情况如下:
1.水升公司:需缴纳自己认缴的80万元,以及后续增资时专利权出资欠付的30万元。同时,对设立时股东田某未出资的60万承担责任,所以水升公司最高对170万(80万+30万+60万)承担责任。
2.齐某:要对水升公司未出资部分110万(80万+30万)及田某未出资部分60万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齐某最高对170万承担责任。
3.施某:购买了田某的股权,需缴纳田某认缴出资的60万元,以及对水升公司增资时出资不足的30万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施某最高对90万(60万+30万)承担责任。
4.田某:最高对自己出资不足部分60万承担责任。

这里涉及的规则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不按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非货币财产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增资时的股东出资也适用该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由受让人承担缴纳出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祝您学习愉快!
11/1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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