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如果把农村供水和商业供水分开核算,是不是就是农村供水全额计入收入无需价税分离,商业用水按总收入不超过30万免税,超过30万农村部分免税,商业部分征税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商业用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并非农村供水全额计入收入无需价税分离。商业用水也不是按总收入不超过30万免税,而是要按照正常的增值税政策来判断是否免税。并且,在计算增值税时,是依据农村供水收入占比来确定免税部分,而不是简单地将农村部分免税、商业部分征税。具体应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的规定执行,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祝您学习愉快!
不是。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商业用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并非农村供水全额计入收入无需价税分离。商业用水也不是按总收入不超过30万免税,而是要按照正常的增值税政策来判断是否免税。并且,在计算增值税时,是依据农村供水收入占比来确定免税部分,而不是简单地将农村部分免税、商业部分征税。具体应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的规定执行,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祝您学习愉快!
11/13 19:24
xiaomihuya 
11/13 19:31
老师能举个例子吗,这个商业占比
王一老师 
11/13 19:31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比如某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在一个月内,总供水收入是100万元,其中向农村居民供水的收入是40万元,那么向城镇居民供水(商业用水)的收入就是100-40=60万元。此时商业用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为60÷100×100%=60%。依据相关政策,该单位可按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40%的比例免征增值税,同时按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祝您学习愉快!
比如某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在一个月内,总供水收入是100万元,其中向农村居民供水的收入是40万元,那么向城镇居民供水(商业用水)的收入就是100-40=60万元。此时商业用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为60÷100×100%=60%。依据相关政策,该单位可按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40%的比例免征增值税,同时按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祝您学习愉快!
xiaomihuya 
11/13 19:39
那也就是农村收入和商业收入分别核算并价税分离,计提出各自的销项税,如果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0万,都免税,如果超过了,商业占总收入的比例缴纳增值税
王一老师 
11/13 19:39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并非农村供水全额计入收入无需价税分离,商业用水也不是按总收入不超30万免税。而是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要按正常增值税政策判断商业用水是否免税,具体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执行,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比如某单位月总供水收入100万,其中农村供水收入40万,商业用水收入占比60%,该单位可按农村供水收入占比40%免征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不是的。并非农村供水全额计入收入无需价税分离,商业用水也不是按总收入不超30万免税。而是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要按正常增值税政策判断商业用水是否免税,具体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执行,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比如某单位月总供水收入100万,其中农村供水收入40万,商业用水收入占比60%,该单位可按农村供水收入占比40%免征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xiaomihuya 
11/13 19:43
老师,我说的是价税分离,农村和商业部分都做价税分离核算
王一老师 
11/13 19:44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种做法不可行。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商业用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应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商业用水按正常增值税政策判断是否免税,具体应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8号)执行,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祝您学习愉快!
这种做法不可行。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商业用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应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商业用水按正常增值税政策判断是否免税,具体应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8号)执行,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祝您学习愉快!
xiaomihuya 
11/13 19:52
你上面说的总收入100万,商业用水40万,居民用水60万,我知道居民这个比例是60%,这个60万不得价税分离吗?
王一老师 
11/13 19:52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农村居民供水收入60万不得价税分离。
根据政策规定,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供水的收入,可以按比例免征增值税,且这部分收入在计算时无需进行价税分离。而商业用水收入40万则需按正常增值税政策处理,可能涉及价税分离。
因此,农村居民供水收入60万直接作为免税收入处理,不需价税分离。
祝您学习愉快!
是的,农村居民供水收入60万不得价税分离。
根据政策规定,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供水的收入,可以按比例免征增值税,且这部分收入在计算时无需进行价税分离。而商业用水收入40万则需按正常增值税政策处理,可能涉及价税分离。
因此,农村居民供水收入60万直接作为免税收入处理,不需价税分离。
祝您学习愉快!
xiaomihuya 
11/13 20:03
居民60万不价税分离,商业40万按收入比例就是40%,这样看不还是对居民免税商业部分征税吗
王一老师 
11/13 20:03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对农村居民供水部分免税,商业用水部分征税。
根据政策规定,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的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可以按比例免征增值税。在本例中,农村居民供水收入为60万,占总供水收入100万的60%,因此该部分可以按60%的比例免征增值税。而商业用水收入为40万,占总供水收入的40%,需按正常增值税政策处理,可能涉及价税分离并计算应纳税额。
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在计算免税时无需价税分离,直接按收入金额确认免税额;商业用水收入则需根据是否含税判断是否进行价税分离后再计算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是的,对农村居民供水部分免税,商业用水部分征税。
根据政策规定,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的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可以按比例免征增值税。在本例中,农村居民供水收入为60万,占总供水收入100万的60%,因此该部分可以按60%的比例免征增值税。而商业用水收入为40万,占总供水收入的40%,需按正常增值税政策处理,可能涉及价税分离并计算应纳税额。
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在计算免税时无需价税分离,直接按收入金额确认免税额;商业用水收入则需根据是否含税判断是否进行价税分离后再计算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00:10:0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5491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