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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赊销方式销售高档化妆品,于5.5发货,合同约定不含税总价100万,5.15收取70%,6.15收取30%。5月初库存外购高档化妆品买价2万,当期购买10万,月末库存高档化妆品买价12万。请问消费税等于多少?化妆品消费税率15%

18075955606| 提问时间:11/13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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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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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消费税的计算需要根据销售金额和适用税率进行,同时考虑外购已纳税额的抵扣。

1.销售金额的确定
以赊销方式销售高档化妆品,合同约定不含税总价100万元,无论实际收款时间如何,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约定的不含税销售额。因此,消费税的计税基础为100万元。

2.消费税的计算
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率为15%,因此应纳消费税为:
100万元×15%=15万元

3.外购已纳税额的抵扣
外购高档化妆品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抵扣金额为外购买价中已缴纳的消费税。
-5月初库存外购高档化妆品买价2万元
-当期购买高档化妆品买价10万元
-月末库存高档化妆品买价12万元
实际用于销售的高档化妆品买价为:2万元+10万元-12万元=0万元
由于实际用于销售的外购高档化妆品买价为0,因此没有可抵扣的消费税。

综上,应纳消费税为15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11/13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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