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广告行业合同约定6月收款,7月才履行发布广告,那6月的收款要不要填未开票收入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申报未开票收入。
这笔6月收到的款项属于预收账款,广告发布业务尚未发生,不满足会计和税务上的收入确认条件,不需要确认收入,也不需要作为未开票收入申报。
等到7月广告发布完成、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后,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再确认收入并按规定申报纳税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不需要申报未开票收入。
这笔6月收到的款项属于预收账款,广告发布业务尚未发生,不满足会计和税务上的收入确认条件,不需要确认收入,也不需要作为未开票收入申报。
等到7月广告发布完成、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后,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再确认收入并按规定申报纳税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07/17 17:23
89488948 
07/17 17:27
老师,怎么另外一个老师说按首次提供服务和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那个早就按那个确定纳税义务
杨老师 
07/17 17:27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说法是符合2026年最新增值税政策要求的,具体规则如下:
1.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政策,纳税人销售服务,先收取价款再分期或者分次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2.你提到的6月收款、7月提供广告服务的案例,按照这个规则,收款时间6月早于首次提供服务的7月,所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在6月就已经发生,需要在6月申报缴纳对应增值税。
3.之前无需申报未开票收入的说法,是从会计和所得税收入确认的角度来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会计收入的确认规则本身存在差异,所以会有不同结论。
祝您学习愉快!
这个说法是符合2026年最新增值税政策要求的,具体规则如下:
1.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政策,纳税人销售服务,先收取价款再分期或者分次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2.你提到的6月收款、7月提供广告服务的案例,按照这个规则,收款时间6月早于首次提供服务的7月,所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在6月就已经发生,需要在6月申报缴纳对应增值税。
3.之前无需申报未开票收入的说法,是从会计和所得税收入确认的角度来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会计收入的确认规则本身存在差异,所以会有不同结论。
祝您学习愉快!
89488948 
07/17 17:33
老师,现在就是最新的增值税法啊,是不是6月就要申报未开票收入了
杨老师 
07/17 17:33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按照2026年最新增值税政策,需要在6月申报这笔收款的未开票收入。
根据最新政策要求,销售服务先收款、后提供服务的,按首次提供服务日与合同约定收款日孰先原则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本业务中6月实际收款,早于合同约定的7月提供服务时间,因此增值税纳税义务在6月发生,需要就全部收款申报增值税,当月未开具发票的就填写在未开票收入栏次申报。
祝您学习愉快!
是,按照2026年最新增值税政策,需要在6月申报这笔收款的未开票收入。
根据最新政策要求,销售服务先收款、后提供服务的,按首次提供服务日与合同约定收款日孰先原则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本业务中6月实际收款,早于合同约定的7月提供服务时间,因此增值税纳税义务在6月发生,需要就全部收款申报增值税,当月未开具发票的就填写在未开票收入栏次申报。
祝您学习愉快!

00:10:0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11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