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公司一个高管,公司提出离职,最高领离职补偿金可以领多少,我们是做代理的,然后从总公司挖过来的,但是总公司要求我们不可以用这个人,我们可能要补偿他30万,发这个数可以吗?企业所得税能正常扣除吗?

康丽波| 提问时间:04/28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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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ny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是你们要辞退他,给他辞退补偿金吗。
04/28 12:57
康丽波
04/28 13:00
对,我们要辞退她
康丽波
04/28 13:01
不允许总他们公司离职的人,在我们公司管理全局一年了,然后要求我们不允许用这个人,
Fenny老师
04/28 13:14
可以的,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要交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企业所得税,合理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要看当地税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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