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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总分机构汇总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各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分公司独立核算增值税,然后收入款项都是进入总公司的对公银行账户的,但是这些收入款项有部分x是分公司的,那这部分收入x总公司银行账户需要转给分公司银行账户吗需要让分公司开票给总公司吗?需要如何处理这部分账务呢?

fancy620| 提问时间:11/13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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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不是跨越地级市的 总分公司之间不需要开具发票的 增值税如果独立核算,也是可以开具发票的
11/13 00:35
钟存老师
11/13 10:33
分公司的收入 对应的纳税主体是分公司(独立核算增值税),应由分公司直接向实际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
钟存老师
11/13 10:34
如果担心收款与开票不是一个主体 可以分公司开给总公司 总公司开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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