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元/平,好!问题1:我单位抵债过来22套房屋,其中的15套准备出租,另外7套准备在合适的时机出售,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应该放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现已经收到22套房的发票,未办理房产证,需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问题2:我们是一家地产公司的建筑服务商,地产公司欠我们的工程款要以商品房抵偿,但是工抵房单价太高,要1.8万元/平,经双方多次协商,我们先把工程款开发票,地产结算工程款,我们再以结算的工程款去购置房屋,这样房屋的单价能降到0.9万我们购置的房屋由地产方代售,现阶段房屋发票暂未收到,已经网签,这批房我们的持有目的 仍然是出售或出租,收到发票后该计入固定资产还是投资性房地产,房屋销售的单价肯定会低于0.9万元/平,中间产生的损失属于资产处置损益吗?地产方代售的佣金手续我单位可以扣除吗?这批房的房产税什么时候缴纳?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和计入固定资产平常核算有什么不同吗?

jing610610| 提问时间:11/26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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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1,计入投资幸福那个地产核算,出租的按租金缴纳房产税12%,没有的从价计征房产税1.2% 2、收到先入固定自产出租后再转投资咨询那个房地产,收到房产的次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11/2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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