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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7月取得的异地住宅给个人,增值税怎么缴纳?税率是多少?不动产所在地预征率是多少?

84785013| 提问时间:2019 07/2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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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019 07/2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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