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二)某企业“本年利润”帐户的本年1至11月份借方累计发生额为650,000元,贷方累计发生额为850,000元,12月份收入与成本费用相抵后余额为贷方100,000元,假设改企业本年度未缴纳多所得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年初贷方余额为100,0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企业的:   (1)本年利润总额 (2)所得税(税率为25%);   (3)盈余公积(按本年税后利润的10%)   (4)应付利润(按提取盈余公积后税后利润剩余部分的50%)   (5)年末未分配利润。

84784968| 提问时间:2020 05/22 19:02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木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2020 05/22 19:15
木木老师
2020 05/22 19:17
本年利润总额 85万-65万+10万=30万 所得税为 30万*25%=7.5万 盈余公积 22.5*10% 应付利润 (30-7.5-2.25)*50% 年末未分配利润 10万+30万-7.5万-2.25万-(30-7.5-2.25)*5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