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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2021年6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定合同,向其销售A、B、C三种商品,合同价款为40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和C商品在1个月后交付,只有三种商品全部交付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400万元的合同对价款,假定A、B、C三商品构成三个单独履约义务, A商品单独售价120万,B商单独售价180万元,c商品单独售价200万元,以上价格不包含增值税,也不考虑其他税费影响。 要求:请编制甲公司会计分录

84784968| 提问时间:2022 06/0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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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交付A时 借合同资产400*120/500=96 贷主营业务收入96
2022 06/09 11:38
暖暖老师
2022 06/09 11:39
交付B和C时 借应收账款452 贷合同资产96 主营业务收入3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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