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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佳合伙企业(字号:上佳)有合伙人甲、乙、丙三人,其中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现上佳合伙企业对税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以( )为原告。 甲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吗?还是可以以自己名义提出?

84784967| 提问时间:2022 09/2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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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这里甲是原告
2022 09/24 15:52
84784967
2022 09/24 16:14
可是答案是以合伙企业为原告啊
木木老师
2022 09/24 16:17
不好意思,就看错了 你这里是合伙企业对这个不服 原告是合伙企业
84784967
2022 09/25 06:42
那什么时候是可以以甲为原告?
木木老师
2022 09/25 10:47
如果是甲不服,不是合伙企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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