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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本题答案是ACD。我不理解A。这个公寓房是男方婚前所买,公寓房是个人财产,由个人财产所带来的孳息不应该还是个人财产吗?之前做过的案例A是不用选的,现在这里又选 了?

84785028| 提问时间:2022 11/2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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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认定及其处理》,载《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3年第4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118-123页。 如满意,请五星好评哦
2022 11/24 09:20
84785028
2022 11/24 09:23
老师,你看一下,这是学堂的最后一卷,一样的题目,也是 公寓房的租金,为何这个租金不是共同财产。他的解析就是说婚前买的东西,婚后产生的价值,属于共同财产,但除了孳息和增值外。而这个租金应该算是孳息吧。。这学堂题目一个答案,买的资料一个答案??好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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