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 像不动产租赁 一般都是预缴增值税吧。题目上面会直接给是预缴吗 如果不给怎么判定是预缴税 还是正常申报呢。在计算当月应纳税额的时候 就直接用的申报税率了

84785025| 提问时间:2022 11/3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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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1; 不动产租赁是先预交 后 ; 然后机构地申报抵减预交金额; 差额在考虑是否 补缴纳   
2022 11/30 11:18
84785025
2022 11/30 11:19
那这个题目怎么理解呢
青老师
2022 11/30 11:21
你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第六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比如一般纳税人出租异地不动产,需要就地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适用简易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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