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内蒙古盛通化工有限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用税率为13%,按月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2月份企业发生业务如下:(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验证)1.2月1日,从内蒙古亿科化工有限公司购入a材料100吨,每吨25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250000元,税款为32500元,价税合计2825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2.2月5日,由伊化实业购入b材料260吨,每吨38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988000元,税款128440元,价税合计1116440元,货款用银行电汇。3.2月7日由亿利公司购入C材料10吨,每吨3800元,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价款38000元,税款4940元,价税合计42940元,货款用银行电汇。4.2月8日,从当地甲机械制造厂购入一台生产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200000,税款为156000,价税合计为1356000元,设备以用银行存款支付5.2月10号从华菱汽车经销公司购入一辆企业管理部门用的小汽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000元,税款26000元,价税合计226000元,款项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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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2/04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