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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想请教一下,有限合伙企业中,执行事务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不是最高的,是不是也可以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啊?只要是承担无限责任就行呢?

67170077| 提问时间:2023 09/1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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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执行事务人通常是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但并不要求其出资额或出资比例必须是最高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合伙企业的具体业务和决策,并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一个或多个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这些合伙人可以是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并且不必一定是出资额最大的合伙人。 因此,只要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某个或某些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人,并且承担无限责任,那么这些合伙人就可以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无论他们的出资额或出资比例如何。
2023 09/1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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