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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也是与单位是劳动关的职工,是否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为什么?谢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带薪年休假,指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依法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休息的假期。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规定,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时间。故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并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2024 09/01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