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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二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雨 2022/02/07 13:48:21 字体:

2022注会备考开始啦,为了使大家更好的达到备考的目的,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了2022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二十),抓紧时间做题吧!看看自己进步了吗?

2022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

单选题

乙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未约定借期内的利息,但约定逾期不还款的按照36%的年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已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5%。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不得向乙主张支付借期内的利息  

B、甲可以主张乙按照当地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支付相应的借期内的利息  

C、乙逾期不还款的,甲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乙按照36%的年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D、乙逾期不还款的,甲只能向人民法院主张乙按照6%的年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答案】
A
【解析】
民间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贷款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选项A正确。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选项B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而题目是“没有约定”,不选。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选项C、D错误。

单选题

甲因经商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于2020年8月1日签订合同,乙于8月3日将借款交付给甲,约定期满归还。到期甲未归还。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借款合同于2020年8月1日成立  

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均属于无偿借款合同  

C、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视为不支付借期利息与逾期利息  

D、乙可以要求甲偿付逾期利息  

【答案】
D
【解析】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本题借款合同于8月3日成立,选项A错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之间可以不约定利息,也可以约定利息,选项B错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选项C错误、D正确。

单选题

根据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多长时间以上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式的,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该期限为( )。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答案】
B
【解析】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单选题

李某出租一间房屋给张某做生意。张某在做生意时,不小心将房屋弄坏了一个洞。于是张某要求李某维修,李某以“该洞是张某做生意弄坏的”为由拒绝修缮,张某只好自己雇人修缮,并造成了一定的经营损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修缮费用由张某自己承担,经营损失亦由张某承担 

B、修缮费用由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张某的经营损失自己承担 

C、修缮费用和张某的经营损失均由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 

D、修缮费用由李某承担,张某的经营损失可通过要求李某减少房租来弥补 

【答案】
A
【解析】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单选题

甲租用乙的楼房,在签订合同前,乙明确告知甲该楼房为危楼,甲表示无异议,遂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租赁物的原因造成甲人身伤害的,乙概不负责”。后该楼倒塌,甲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B、甲不能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乙赔偿损失 

C、因合同有约,所以甲不能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D、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生效,该条款生效 

【答案】
A
【解析】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选项C、D错误。

单选题

下列有关租赁合同当事人解除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B、不定期租赁合同,只有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C、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D、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
B
【解析】
不定期租赁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单选题

承租人张某依赖出租人王某的技能租赁一套机器设备,由于张某资金短缺,现由出租人王某向拥有机器设备的郭某购买该机器设备。张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机器设备不符合合同的使用目的,给张某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损失由张某自己承担 

B、张某可以要求出租人王某承担责任 

C、若为质量问题,张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找出卖人索赔,王某没有协助的义务 

D、张某不能主张减少租金 

【答案】
B
【解析】
选项AB: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本题中,承租人张某依赖出租人王某的技能选择租赁物,故可以要求出租人王某承担损失。选项CD: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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