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82 苹果版本:8.6.82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21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精选(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牧童 2020/12/07 09:45:26 字体:

谁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但只有行动才能决定你的未来。想要在2021年顺利通过注会考试并不在于你的想象,只在于你的行动,你做了什么,注会考试的结果就会给你什么,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加油吧!正保会计网校已经为大家整理了注会《税法》练习题,下面抓紧时间做题吧!为2021年注会考试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吧!

注会练习题精选

1.多选题

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有( )。

A、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B、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 

C、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D、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答案】ACD

【解析】

选项B,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2.单选题

对下列企业或个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

A、扣缴义务人 

B、纳税担保人 

C、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D、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答案】C

【解析】

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3.单选题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 )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A、1年 

B、3年 

C、5年 

D、15年 

【答案】B

【解析】

《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4.单选题

对被查纳税人有怀疑或已掌握一定线索的经济事项,通过向与其有经济联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予以查证核实这种方法称为( )。

A、交叉稽核法 

B、顺查法 

C、外调法 

D、核对法 

【答案】C

【解析】外调法指对被查纳税人有怀疑或已掌握一定线索的经济事项,通过向与其有经济联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予以查证核实的一种方法。 

5.多选题

下列各项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的有( )。

A、有欠税行为的 

B、与纳税人存在担保关联关系的 

C、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以下的 

D、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的 

【答案】ABCD

【解析】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1)有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过法律责任未满2年的;(2)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C级以下的;(4)在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地、州)没有住所的自然人或税务登记不在本市(地、 州)的企业;(5)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6)与纳税人存在担保关联关系的;(7)有欠税行为的。 

6.单选题

某企业将经营用小汽车移交税务机关占有,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此担保属于( )。

A、纳税抵押 

B、纳税质押 

C、纳税保证 

D、纳税转移 

【答案】B

【解析】

纳税质押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或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税务机关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 

7.单选题

下列各项财产中,可以设定纳税抵押的是( )。

A、土地所有权 

B、依法被查封的财产 

C、依法定程序确认为违章的建筑物 

D、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房屋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纳税抵押。可以抵押的财产:(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可以抵押的合法财产。 

相关推荐: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精选汇总

2021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经典错题本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