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其法律规定和程序如下: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怀疑某人犯罪,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逮捕或者拘留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拘留申请的,应当在拘留前告知被拘留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说明拘留的事由、期限和适用的法律条款。”
二、程序
1. 申请拘留: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拘留申请,说明拘留的事由、期限和适用的法律条款。
2. 检察机关审查: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申请进行审查,认为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向人民法院提出拘留申请。
3. 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对拘留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发出拘留决定书,并告知被拘留人的权利和义务。
4. 拘留期间: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7天。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享有与其他人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接受律师的辩护等。
5. 解除拘留:拘留期满或者不再需要拘留的,应当立即解除拘留,并告知被拘留人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