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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下的费用实务与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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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下的费用实务与风控

价      格: ¥ 599.0

课程形式: 录播课 课时数:41.980278课时 所属类别: 税会处理财务实操 学习期:180天

课程收益:本课程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细致讲解金税三期下的费用实务与风控:费用的票据要求、费用的安排:推算方法、费用核算与风控、常见费用的税会处理、结合实务案例,细节讲做法。让学员掌握处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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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

熊超

熊超

会计师、税务师,财税实务讲师。 5A级事务所从事税务鉴证、顾问和税务咨询实务工作多年,擅长进行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和纳税筹划的实务运用。20+年奋斗在中小企业财税实务第一线,实战经验丰富,心得独到。曾在多家全国性的知名会计培训机构(面授)担任会计实操讲师,洞悉理论与实操的差异,知晓企业所需与学员所求,所以授课特别接地气,并且在国内首倡“税会一体化”教学法,让税会的实务运用不再是一件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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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

录播课程表 视频开放时间说明
课前引导视频 共77集教学视频,报名后即可观看;录播课为老师单独录制的视频,可反复观看,巩固复习;(学习期180天)
1-1 发票种类(1)
1-2 发票种类(2)
1-3 发票使用
1-4 不合格发票
1-5 合规凭证的种类
1-6 三流一体
1-7 异常发票
2-1 代理记账常用的方法
2-2 外账的倒推
2-3 费用初查
3-1 费用的科目设置
3-2 关于白条
3-3 费用的差错更正
3-4 费用的入账审核(1)
3-5 费用的入账审核(2)
3-6 费用的稽查(1)
3-7 费用的稽查(2)
4-1 劳保服
4-2 餐饮发票的形式与抵扣
4-3 误餐补助
4-4 伙食费--按月补助
4-5 食堂经费--只对内
4-6 食堂经费-兼对外
4-7 住宿费发票
4-8 租金---厂房
4-9 装修费-自有房产(1)
4-10 装修费-自有房产(2)
4-11 装修费-租入
4-12 私车公用
4-13 临时租车
4-14 油费-加油卡
4-15 路桥费
4-16 停车费
4-17 差旅费
4-18 差旅费的稽查
4-19 劳务费
4-20 通讯费
4-21 会议费
4-22 购物卡
4-23 业务招待费范围、区别、核算
4-24 所得税限额
4-25 买一赠一
4-26 福利费规定
4-27 员工体检费
4-28 政策规定
4-29 职工教育经费
4-30 保险费用
4-31 其他保险
4-32 人工费用基本规定
4-33 易混淆事项(1)
4-34 易混淆事项(2)
4-35 进项抵扣
4-36 劳务费(1)
4-37 劳务费(2)
4-38 劳务费(3)
4-39 非本单位人员工资
4-40 广告宣传费
4-41 开办费(1)
4-42 开办费(2)
4-43 手续费
4-44 财务费用(1)
4-45 财务费用(2)
4-46 研发费
4-47 税会差异
4-48 捐赠支出
4-49 “三代”手续费
4-50 五个备查账
4-51 向境外支付
赠送视频1-政策依据
赠送视频2-无需发票的食堂支出
赠送视频3-费用分摊方式
赠送视频4-其他零星开支
赠送视频5-支付银行费用的风险
赠送视频6-发票的税务筹划
赠送视频7-外账费用的常见误区
赠送视频8-税前扣除凭证的原则
赠送视频9-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赠送资料:1、电子版课程讲义

教学大纲

第一讲 费用的票据要求
 (一)营改增后的发票
  1.发票种类
  2.发票的使用
  3.发票样式
  4.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二)不合格发票
  1.不得专票压线、错格
  2.项目必须齐全
  3.关于盖章
  4.普票的税号与清单的强制性要求
 (三)可以税前扣除的合规凭证的种类
  1.税务发票
  2.财政收据
  3.境外收据
  4.自制凭证  
 (四)境外发票
  1.一般性规定
  2.特例: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取得的四类凭证
 (五)关于备注栏的强制性要求
  1.与位置地址相关的备注栏
  2.与入账金额相关的备注栏
  3.与征税方式相关的备注栏
  4.与代开发票相关的备注栏
  5.常见的需要备注的情形
 (六)费用证据链的强制性要求
  1.法规规定
  2.实务处理
 (七)抬头不对、四流一体、虚开虚抵
  1.非本单位抬头的发票
  2.四流一体
  3.虚开
  4.虚抵
 (八)滞留发票与失控发票
  1.滞留票
  2.失控发票
 (九)不需要发票的情形
 (十)费用常见的税率及进项抵扣
第二讲 费用的安排:推算方法
一、代理记账常用方法
二、实务方法
 (一)外账的倒推
  1.推算利润
  2.推定地税
  3.推算广义费用
 (二)费用初查:选单、挑单与补单
 (三)费用的自检
 (四)成本与费用的互动调节
第三讲 费用核算与风控
一、费用的科目设置
  1.简单的记忆方法:排除法
  2.明细科目设置
二、关于白条
  1.税会差异
  2.实务处理---上市公司(正规大中型企业)
  3.实务处理---中小型企业
三、费用的入账时间
  1.费用报销---如差旅费
  2.确定无票的费用
  3.暂时无票(以后或许会有)的费用
四、费用的差错更正
 (一)当期差错更正
 (二)前期差错更正
五、费用的入账审核
 (一)一般性原则
 (二)常见的具体审核内容
六、费用的税务稽查风险
  1.发票风险
  2.异常性风险
  3.其他
  4.核算风险
七、收到税务局失联发票预警协查怎么办?
第四讲 常见费用的税会处理
一、衣
 (一)劳保服
 (二)工服
 (三)如何避免员工制服被认定为福利费?
二、食---餐票的一般性归属
 (一)营改增后餐饮发票的形式及抵扣
 (二)餐票一般可归入的科目
 (三)餐费税前扣除的风险点:
三、食---误餐补助
四、食---食堂
 (一)伙食费----按月发放伙食补助
 (二)伙食费---统一订餐
 (三)食堂经费---只对内
 (四)食堂经费---兼对外营业
 (五)官方答疑:食堂用农产品直接从农民手里收购的,怎么列支?
五、住
 (一)住宿费发票
 (二)租金---职工宿舍
 (三)福利住房---外籍人员
 (四)租金---承租厂房
 (五)装修费-----自有房产
 (六)装修费------租入房产
 (七)水电费---出租方是企业
 (八)水电费---出租方是个人
六、行-----交通费
 (一)私车公用
 (二)临时租车
 (三)保险费、车船税----一票解决
 (四)油费---加油卡
 (五)路桥费、ETC卡
 (六)停车费
 (七)交通补助
七、行-----差旅费
 (一)范围
 (二)报销方式的规定
 (三)账务处理
 (四)为外单位人员报销的差旅费能否税前扣除
 (五)差旅费的税务稽查
 (六)员工出差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八、劳保费
  1.劳保费的范围
  2.所得税规定
  3.增值税、个税
  4.注意事项
九、通讯费
 (一)法规
 (二)实务---报销(个人发票)
 (三)实务---按通讯费补贴(无需发票)
 (四)实务---公司统一购买手机话费充值卡
 (五)实务---个人手机卡统一过户给单位
十、会议费
  1.范围
  2.证据链要求
  3.开票、税率、抵扣
十一、购物卡---预付卡
 (一)法规
 (二)核算方法
 (三)涉税风险
十二、业务招待费
 (一)范围
 (二)与其他费用的区别
 (三)会计核算
 (四)所得税限额的规定
 (五)扣除基数的确定
 (六)申报表的列示
 (七)凭证方面的要求
十三、礼品
  1.买一赠一
  2.附赠-----跟销售直接挂钩
  3.附赠-----随机、跟销售不挂钩
  4.送客户
  5.奖励积分
  6.平销返利
  7.客户使用优惠券
十四、福利费
 (一)规定
 (二)防暑降温支出
 (三)旅游费
 (四)员工体检费
 (五)工伤及陪护费
 (六)年会
 (七)开年利是
 (八)福利设施及人员的开支
 (九)日常福利---发放给职工日常用品与节日补助
十五、工会经费
 (一)政策规定
 (二)具体操作
十六、职工教育经费
 (一)职工教育经费的范围
 (二)职工培训费用不等同职工教育经费
 (三)关于学历教育
 (四)所得税---限额扣除
 (五)所得税---全额扣除
 (六)职工教育经费与增值税
 (七)职工教育经费与个人所得税
十七、保险费用
 (一)社保:五险一金/四险一金
 (二)补充保险
 (三)其他保险
 (四)社保网上申报
    地税社保申报 
 (五)保险费与工资的会计核算处理
十八、人工费用
 (一)工资薪金---基本规定
 (二)工资薪金---易混淆事项
 (三)人工费用的进项税抵扣
 (四)劳务费
 (五)非本单位人员的工资与费用报销
十九、广告宣传费
 (一)范围
 (二)扣除基数
 (三)基本规定:
 (四)特殊规定:
二十、开办费
 (一)筹建期
 (二)开办费
 (三)核算
 (四)筹建期的税法规定
二十一、手续费、佣金支出
 (一)范围
 (二)政策
 (三)计税基数与限额
 (四)支付方式的强制性规定
 (五)会计核算
 (六)凭证要求
 (七)给关系人的返点
 (八)手续费、佣金支出与代理费、销售折扣和回扣等
二十二、财务费用
 (一)会计核算范围
 (二)不能进项税抵扣的情形
 (三)非金融企业利息征税的一般规定
 (四)利息免征增值税的情形
 (五)所得税处理
二十三、研发费
 (一)政策
 (二)申报表填写
二十四、营业外支出
(一)、政策---税会差异
 (二)罚款
 (三)违约金
 (四)滞纳金
 (五)捐赠支出
 (六)资产损失
二十五、企业收到税局支付的“三代”手续费的处理
  1.“三代”的含义 
  2.“三代”手续费
  3.是否涉及所得税
  4.“三代”手续费收入的入账时间
  5.是否涉及个税
  6.是否涉及增值税
  7.手续费返还比率
二十六、企业必须单独设置的5个备查账
  1.福利费明细账
  2.印花税备查账
  3.研发费用辅助账
  4.建筑服务增值税的预缴税款台账
  5.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台账
二十七、向境外支付劳务费的处理
  1.税务备案
  2.备案所需材料
  3.扣缴义务人
  4.增值税的代扣代缴
  5.附加税费的代扣代缴
  6.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7.进项税额的抵扣
二十八、费用申报的纳税调整
  1.费用申报: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
  2.费用的纳税调整: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1)纳税调整的基本原则
   1)税法优先原则
   2)税法协调原则
   3)税法空白原则
   4)实务操作纳税调整不改变会计记录
  (2)填报方法
  3.附件资料:费用的所得税限额抵扣规定

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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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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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甲方成功付费购买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即表示甲方同意遵循本协议之全部约定。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 为甲方提供与甲方选报辅导课程对应的辅导培训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1 定义条款

本协议适用于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 开放课堂会计实务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 服务。 本协议下“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服务是指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向特定注册学员推出的,在该等注册学员选报课程并交费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向该等注册学员提供的课程学习服务。

2 辅导课程、费用及费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辅导课程、讲义及价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平台选报并成功支付的信息为准。

2.2乙方按照甲方最终选报的课程、班次、服务及实际交纳的学习费用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

2.3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讲义、配套资料、答疑服务等以当年对应课程辅导的招生方案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老师、课程、大纲、答疑服务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变更具体服务内容和细节。

2.4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课程、分期贴息优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如若原包装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应费用)。

2.5 购课规则

2.5.1直播课程开课前,甲方如不满意课程内容且未超过课程总时长的10%,可免费申请更换一次;

2.5.2甲方如当期无法上直播课,可在报名交费1年内免费申请一次补学机会;

2.5.3课程有效期内申请退费,若已听课,则需根据具体听课时长扣费【费用计算规则为:(甲方实际交费金额-甲方实际交费金额×20%)÷课程总时长×甲方已听课时长】,若未听课只下载了资料讲义,则需在实际交费金额中扣除20%的费用,剩余的金额退还甲方;

2.5.4直播课因其教学特点,若因故未达到开课标准,可能会延期或调整,遇此特殊情况时网校将及时通知,并可为学员办理更换同类型的相应课程

2.5.5体验课程(或免费课程)购买后请按时进入直播教室听课,体验(或免费)内容不提供以上购买正式课程的学员所享有的更换、补学及延期等服务

2.5.6购课后须在页面提示的关闭时间前观看课程,课程关闭后可按2.5.2约定申请补学,逾期视为放弃补学,乙方不再提供退费或补学服务;

2.5.7课程退换政策:网校课程为服务类商品,购买后无任何下载记录(包含讲义、配套资料等),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款/换课”;

2.5.8如需发票,请在报名交费后1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权利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30天/90天/180天”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网站公示的招生方案为准。

3.2 义务

3.2.1 甲方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3.2.2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传播下载的课程及讲义、资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4.1.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4.1.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4.2 义务

4.2.1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

4.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5.3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6 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6.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7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8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本协议中甲方所报课程听课权限之日起至所报课程规定学习期限到期为止。

10 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本协议课程之后即生效。

10.2如甲方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到开放课堂其他会计实务课程,类别价格高于本课程以外的辅导课程,则本协议自甲方课程升级至辅导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甲方课程升级后的新班次协议书为准。

10.3本协议生效后,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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