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境外考生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开始发放
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已于11月30日经财政部第十四届考试委员会审议通过,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
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的30日内,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凭成绩单向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在本市报名并参加考试的境外考生成绩单将于12月9日起邮寄,考生收到成绩单后如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凭成绩单向上海市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境外考生成绩核查登记时间2005年12月9日~2006年1月6日9:30~4:00(周日及元旦休息),考生需交纳核查费每门100元。办理地址:定西路1118号(近延安西路、武夷路)二楼,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