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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2006度CPA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核查的通知

2006/12/22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省考办《关于转发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则〉的通知》(粤注考办[2001]20号)的规定,在全国考办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30日内,各市考办应受理考生提出的成绩核查申请,并按照2002年底下发的成绩核查上报格式软件上报相关资料。2006年度全国考办成绩发布日为2006年12月14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从即日起接受考生成绩核查申请,标准为每人每科100元,深圳注协将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成绩核查申请汇总上报省考办,请考生抓紧在2007年1月15日前到深注协办理。

  协会前台咨询电话:83515411,何小姐

  附件:考试成核查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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