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34号)精神,现将我区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 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9月9日至11日 |
9月9日 |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
9月10日 |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4:30 财务会计 | |
9月11日 |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滚动管理从2000年度开始进行。
参加4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报名办法
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宁夏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5月10日上午9时起至6月5日下午5时截止。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进入我区注册资格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区报名确认时间为2005年6月1日至6月10日(周六、周日不进行确认工作),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咨询电话:(0951)6198282,6198216.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
(四)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报名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到2005年6月5日。
六、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制在同一份试卷上)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存储编辑功能)。
报名联系电话: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0951)6198282
报名地址: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四楼)
二00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