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公布
经财政部、人事部研究决定,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确定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珠宝评估理论与方法 |
100分 |
60分 |
珠宝评估案例分析 |
100分 |
60分 |
考生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网站(www.cas-gjac.org)查询各科考试结果。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珠宝评估专业委员会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咨询电话:010-84273641 88191860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