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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2011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通知

2011/06/28  来源: 眉山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眉山财政局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为做好应届毕业生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将审核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审核在报名点进行,要求考生提供报名表、承诺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二次审核安排在七月十二日至二十二日(不含公休日)。二次审核时,要求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院校名录下载表。

  对于1990年9月2日以后出生的应届毕业生的初资审核和二次审核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均上报财政部考办备案。

眉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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