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切换地区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会计从业 > 深圳会计从业 > 习题练习 > 正文

深圳2013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判断练习题三

2013-01-10 11:2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深圳2013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判断练习题

  判断题 1.在我国,只能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

  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

  3.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一致,不得改变。( )

  4.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全部内容均不得涂改。但经过本单位的领导批准,经涂改的原始凭证仍可以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

  5.中级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 )

  6.会计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

  7.在进行会计工作交接时,若移交人因病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可委托他人移交,受托人应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

  8.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

  9.行政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10.个人取得的工资所得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按年征收个人所得税。( )

  11.原始凭证按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具有固定格式的原始凭证和单位内部印制的无统一格式的原始凭证。( )

  12.《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

  13.国有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

  14.内部牵制制度是单位内部机构对于会计核算工作是否合理合法所进行的自我检查活动。( )

  15.会计证的年检时间、年检范围和年检内容主要是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安排。( )

  16.因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17.主刑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 )

  18.单位存在违反会计制度的行为,有关部门应根据性质、情节轻重,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19.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与手工核算,两者使用的原始会计资料是不一致的。( )

  20.政府所有的支出均是财政直接支付。( )

  21.《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一律要予以公告。( )

  22.《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本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情况,无需公布检查结果。( )

  23.《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作出吊销资格证书或者许可证,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3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

  24.《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管理工作中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财政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5.纳税人享受减免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应当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

  26.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是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主管部门。( )

  27.少数民族地区,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作为会计记录文字。( )

  28.通过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的实有数相核对,可以检查、验证会计账簿记录的准确性。( )

  29.会计人员办理交接工作后,移交人员对自己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

  30.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一样,都可以异地或同城使用。( )

点击进入论坛参与答案讨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肖肖
会计从业考试辅导
立即选课 >>

VIP折扣:您在网校累计消费2000元,购课享9折;累计消费5000元,购课享8折;累计消费10000元,购课享7折。

辅导班次 班次介绍 购买
精品通关班 智能课件个性化辅导,系统学习高效备考!
三科联报含无纸化模拟系统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购买 >
零基础上岗训练营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0元学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详情 >

移动班 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报会计基础知识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购买 >
会计从业免费试听
其他考试
更多 >
会 搜
会计基础知识免费试听
了解课程 >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网校介绍 >

会计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实务课程、3D实训、真账实训相结合。
涵盖课程:
会计知识: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基础知识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智能课件科学高效,移动课堂随学随练。

超值套餐:
单科:360元 三科联报:680元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在辅导期内,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

属于手机/平板电脑的专属课程;
以知识点为单位,每10分钟一个讲座。

超值套餐:
移动班:100元/科 移动班三科:200元
报会计基础知识学习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反复点播学习,可享受长达六个月的学习期!

辅导书
更多 >
做题
每日一练免费练习 >
按章练习免费练习 >
模拟试题免费测试 >
机考系统免费测试 >
网校题库免费下载 >
热点资讯
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