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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发票管理

2013-06-07 08:5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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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从论坛整理了一些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祝愿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发票管理

  (一)发票的概念

  发票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三个联次。

  (二)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A、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

  B、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C、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普通发票

  (1)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2)普通发票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

  (3)专用发票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注意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适用范围、选择题)

  2、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注意选择题)

  (四)发票的领购

  1、专用发票最高限额的管理

  (1)10万元的由县级税务机关批准。

  (2)100万元的由市级税务机关批准。

  (3)1000万元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批准。

  2、不能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1)会计核算不健全的。

  (2)有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五)发票的开具要求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的时间、顺序填写。

  (3)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薄要保存5年。

  (4)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A、向消费者个人

  B、适用免税情形的

  C、小规模纳税人

  (5)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时间规定

  A、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B、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C、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E、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F、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G、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违反发票管理的法律责任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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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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