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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纳税人能“管”收税官

2004-4-24 7:58 人民网·徐长虹 【 】【打印】【我要纠错
  枣阳市国税局为了将党风廉政建设老调弹出新内容,不仅在国税系统内部建立了严密的监督防范措施,而且将监督网络延伸至社会,制定出纳税人“管”税官的约法三章,受到纳税人的广泛好评。

  他们的做法:一是纳税人对税务检查中出示证件不齐、手续不全者,可拒绝检查、拒绝纳税;二是纳税人对检查人员执法态度蛮劣、税容不整、乱吃乱拿者,可当面指出或拨打监督电话;由该局监察室专人处理;三是纳税人对举报案件有权得到处理意见或结果,举报案件如属实,对举报者予以适当奖励,对被举报者则扣罚当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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