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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税务师事务所与税务机关不脱钩则停业

2004-8-25 8:47 北京日报·黄玉迎、李正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凡与税务机关没有彻底脱钩的税务师事务所,一律停业整顿。今后发现有不脱钩或者脱钩不彻底的,将追究相关税务机关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通知指出,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征税款;对已经委托的,应进行清理纠正。除税款征收权外,税收检查权、强制执行权等其他税收行政执法权都必须由税务机关行使,税务机关不得委托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此外,针对各地存在名义上为建议代理,实质上是指定或强制代理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实行“公告制度”。即税务机关将税务代理的原则、制度、规定以及代理的范围和内容向社会公告,并将当地经批准设立的所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名单、规模、业绩等基本情况张榜公布,由纳税人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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