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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何必急于“盯”股民

2006-12-25 9:5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中国股市一熊就是四、五年,投资者损失惨重亏了不少钱,没有哪一个部门补贴一分钱,所有的损失都是股民自己扛,股民们甚至还要因此看人冷眼。

  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2006年,盼来了一个大牛市,部分股民也开始赚点小钱。不料此时此刻税务部门硬是把股民给盯上了,要求包括炒股所得在内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者,须在明年1月至3月自行进行纳税申报。

  其实,还是在一个多月之前的时候,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里还没有明确地将炒股所得纳入到必须申报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之中,而12月19日出台的《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明确地把“股票转让所得”纳入到六大类自行申报的范围之列,无非是看到最近的股市有些火了,加上某些媒体“神吹”什么“中国股市成了富翁的生产线”,于是,这税务部门的同志就真的以为股民们一个个都成富翁了。

  这真是天大的冤枉。虽然今年股市指数上涨了不少,但真正赚钱的中小投资者却不多,由于行情演变的“二八特征”,由于指数股的拉抬,因此今年的股指更多地是一个失真的指数,绝大多数的投资者是只赚指数没赚钱甚至亏钱。

  今年的行情,真正赚钱的是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而他们却是不属于申报范畴的);真正赚钱的股民则并不多。而即便是赚钱的,其赚钱的幅度大多数都很有限;至于那些历史上套牢的投资者,他们的股票仍然还套在半空中,他们甚至连解套的机会都还没有,就更别说赚钱了。

  实际上,即便是今年在股市里赚了大钱的投资者,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前几年的熊市里也是亏了大钱的,他们甚至连前几年的亏损都还没有弥补上来。就是这样一些股民,税务的眼睛却把他们盯上了,你说这叫冤不叫冤?

  当然,这一次税务部门还是“挺关照”的。税务部门表态说,炒股所得只是进行申报,而暂不征收所得税。但笔者很纳闷:既然不纳税还要股民申报干嘛?因此,这事情显然不会如此简单,至少是在为下一步的征收税款作准备。实际上,即便是炒股所得目前暂不收税,但对于股民来说,“自行申报”也是一个不必要的麻烦,而一旦符合申报条件的股民没有按时申报,被税务部门罚个最高一万元的罚款也是可能的。

  从税务部门的申报要求来说,也显然于股民不利。如果股民一年炒股下来赚了钱,则按净赚的收益如实填报;而如果是亏本了,则要求按“零”填报,不反映亏损情况,这不是公开的做假、虚报谎报吗?一旦哪一天炒股所得税真的开征了,那税务部门岂不是“只进不出”?股民赚了要缴税,股民亏了不抵减,这对股民来说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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