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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要建延税型养老保险计划

2007-11-16 9:13 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昨天,保监会表示,要进一步丰富养老保险产品,并尝试建立延税型商业养老保险计划或政府认可的个人养老金计划。据介绍,延税型商业养老保险计划产品是具有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式保险产品,团体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投保人,个人缴费在限额内延税,在退休后领取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该计划的建立和实施,可以迅速扩大养老保障体系的覆盖面。

  据介绍,以我国所得税起征点1600元人民币为例,如果向上浮动25%,也就是400元钱,为延迟纳税部分,居民可以用这400元钱购买养老保险产品,建立养老保险计划。据测算,对这400元钱延迟纳税部分,1元钱可以带来20元养老保险基金,从长远来看,将为政府解决沉重的未来养老财政负担。

  保监会表示,国际经验表明,养老保险制度是税收敏感型的制度安排,养老保险产品的发展和创新离不开市场需求、市场供给、技术进步和制度环境等四大因素的综合影响。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产品创新面临的环境制约,主要表现为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的制约,以及社会和个人的养老保障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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