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中心>财税资讯> 正文

国税总局辟谣:纳税申报表变化与利得税无关

2007-11-19  【 】【打印

  税务总局日前公布修订后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在财产转让所得一项中,列出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个申报事项,这一信息被一些媒体误读为是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前兆。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昨天予以了彻底辟谣。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也了解到,目前个税处并没有接到有任何变化的通知。

  2007年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法定申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如遇到节假日顺延。目前,北京市税务部门已经掌握了2006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但没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个人,正在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相关提示

  炒股收入怎么计算

  如果反复多次买卖股票,怎样计算?有关税务人士表示,申报人可以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记录,查询每次买卖的成本和收益,按照每次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计算年所得后进行申报。

发表评论
职称考试背后的苦与乐

近期,全面各地08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已经陆续公布,查询成绩的那一刻,我们或兴奋、或激动、或紧张,也算是为了辛苦一年的我们交出一个答复,有喜有忧,无论结果怎样,我们365天的……

CPA优秀学员陈军访谈

2007年优秀学员陈军在网校论坛与大家就注会的学习方法和备考经验进行交流……

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查分喜报

2008年11月3日,期盼已久的时刻终于到了,我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进入网校首页……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华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