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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大排量汽车消费税上调定案 税率最高至40%

2008-7-4  【 】【打印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油、电价格齐涨之后,市场迅即传言近期将提高大排量汽车的汽车消费税税率。

  传言称此轮汽车消费税调整集中在排量为3.0升至4.0升以及4.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车,其中,排量在3.0升与4.0升之间的车型,税率将从原来的14%调整至25%,排量在4.0升以上的车型,税率将从原来的20%上调至40%;而低于3.0升排量的车型消费税,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记者就此传言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相关人士求证,得到的答复是:2006年对大排量汽车加征消费税,实质上对其销售并没有产生明显影响,而今年以来,国税总局对上调大排量汽车消费税进行了多次讨论,也拟定了相关方案,但目前还不会推出。至于何时推出,该人士表示,应该不会太久,不过他拒绝透露方案的具体内容。

  当前国际油价畸高,国内成品油屡闻短缺之声,“节能减排”这一艰巨任务亦早已排上国家议事日程,在此背景下,调高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应非意外,也许只是时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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