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社会资讯> 正文

四类证券诈骗行为你得多提防

2007-11-21 13:52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鼓吹购买原始股和编造虚假研究报告等方式进行诈骗。20日,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了解到,该队就查处过两起类似的案例,在此,该队提醒股民,不要受“优惠条件”引诱,通过非法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证券交易。

  诈骗方式一:鼓吹购买原始股

  据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人士介绍,经群众举报,他们获悉戴某未经证监部门允许,擅自开办了江西明光公司,招聘了20余名职员,以电话联系的形式,向南昌及全国各地的不特定投资者宣传、吹嘘湖北某生化科技公司和西安某公司即将在深圳股市中小企业板上市,购买股权可获高额回报,并称明光公司有这两家公司上市的股权转让权和委托经营权,引诱公众投资。经查,明光公司共向外销售两公司逾60万股权,案值200多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已被移送起诉。

  诈骗特点:据介绍,这类骗子主要声称其掌握内幕信息,预测股价准确性极高,只要加入会员或委托其炒股,保证收益达到高水平。有的甚至通过注册相近名称、仿建、篡改网页等方式冒充正规证券经营机构。目前,此类活动波及很多城市,甚至对一些大学都有影响。

  诈骗方式二:编造虚假研究报告

  近日,南昌市公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发现“高鑫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证券。经查,高鑫公司从2005年6月起,通过业务员以电话营销方式,向不特定人员宣称亚联电信、佳贝科技即将在美国上市,上市后股价将大幅上涨,吸引了部分投资者。购买方式是以每股3.4-4.5元的不等价格将“购股款”打到高鑫公司指定的几个个人账户上。后经查实,这几个账户上的资金高达3000余万元。

  诈骗特点:冒用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名义,编造虚假研究报告,捏造所谓“资产重组”、“价值低估”、“企业转型”等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股票,操纵股价,进而非法获利。此类行为往往通过互联网进行,多以论坛发帖等形式出现。

  其他诈骗方式:非法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据了解,犯罪分子根据近期股市的特点,还打出非法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在未获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法分子通过冒充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等方式,以各种优惠吸引投资者,提供所谓“开户”和“证券交易”服务,非法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此类行为风险较大,曾发生过数起不法分子携款潜逃的案件。

  盗取投资者账号密码

  近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接到不少地方出现了投资者账户、密码被盗的案件。通常情况下,违法犯罪人员通过偷看、木马、设立与证券公司类似网站等方式获取投资者账号及密码,然后非法买卖股票,或通过转账、盗取或伪造投资者身份证、银行卡等方式盗取投资者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