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交通运输部:燃油税范围拓宽 润滑油等列入

2008-11-28 9:11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据悉,本次税费改革共涉及公路和水路,以及二级公路收费站等7项费用。业内人士预测,与航道养护费类似的公路养路费预计也将继续征收。

  宋德星透露,与1998年的方案不同,本次燃油税征收范围除了汽油和柴油外,还新增了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根据此前透露的消息,税费改革后,将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

  据介绍,本次拟取消的6种费用中公路、水路各占3项,而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去年全国水路3项费用的金额约38亿,据测算,税费改革后,水路上缴的燃油税税款可能将大幅超过现在收费。宋德星表示,根据目前的方案,国家将按一定比例将税款返还给相关交通部门,“有可能是过去3年行政收费的平均数”,并对农业、渔业、军队和公益性强的客运进行补贴。宋德星透露,“税费改革后国家也会考虑对困难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而对于业内普遍关注的交通系统征稽人员安置问题,宋德星表示,预计未来公路局将成立运政、路政执法大队,接收原来的征稽人员,“经过内部充实、调整、转岗,交通部门能够内部消化征稽人员。”

  宋德星表示,目前税费改革方案未最后定型。“在国家未实行交通税费改革前,要努力实现航道养护费征收的稳定增长,一旦实施税费改革,要积极与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沟通,确保返还资金落实到位。”

  据悉,航道养护费和公路养路费都是从每年的12月开始征收下一年的费用,船主和主也可以按月缴纳。

责任编辑:鬼谷子
相关热词: 运输部 燃油税 润滑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