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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方案今结束征求意见 五大焦点详解

2008-12-12 8:47 中国新闻网 【 】【打印

12月5日,中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改革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于今日结束。国家发改委官员近期多次解读燃油税相关问题,逐渐勾勒出包括最受关心的油价涨跌以及如何征收等问题的清晰面目。

  聚焦一:燃油税实施油价如何走?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日前表示,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实施后,现行油价不仅不会提高,还会有所下降。许昆林说,制定燃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就明确,加税以后不提高现行的成品油零售价格。而现在的国际油价比设计时还要低,因此国内油价还有降价空间。许昆林同时表示,今后,不论油价降到多少,对用油的种粮农民的补贴只会增,不会减。

  聚焦二:燃油税该如何征收?

  燃油税的征收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从量征收,二是从价征收。燃油税的征收采取从量征收,即按购买成品油的数量(容积)征收;而从价征收,即以现有成品油价格为基准按一定的比例征收,并根据油价变动而浮动。意见稿明确,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很明显,这次税费改革采取从量征收的思路。

  相对而言,从量征税比较方便,而从价征税不但与消耗量有关,还与价格有关。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上海财经大学税法专家胡怡建认为,把养路费改成燃油消费税,实行从量征税的思路比较好。如果从价征税,油价上涨,税负随之增加,最终将造成使用者更多的负担。

  燃油税费改革,还牵扯在哪个环节征收的问题——生产环节还是零售环节。由于这次燃油税费改革并非新开征一项税种,只是把原有燃油消费税提高一定额度,因此有可能沿用原来在生产环节征收的方式。

  聚焦三:成品油价格改革何时最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此前表示,明年1月1日是开始实行成品油价格改革的最佳时机。他说,中国政府已多次明确对包括能源在内的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就是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要能够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市场的供求情况以及开发这些资源产品对环境生态等方面成本的补偿。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负责人周大地也表示,国内油价下调的时间,在明年1月1日是比较合理的,根据新的定价机制来测算,油价应该继续下降。不过他再次强调,由于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国内油价今后的调整频度会更加频繁,而国家还是会保持对油价的调控权,不会任由市场调节。

  聚焦四:费究竟如何改税?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由燃油消费税替代的相关费用: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与此同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据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介绍,此次燃油税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公平、规范、节约、减负”——公平,就是要体现多用油、多负担的原则;规范,就是把过去各类收费或公路、水路的养护、管理等有关费用改成燃油消费税,也就是费改成税加以规范;节约,是因为多用油多交税,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能促进对燃油的节约;减负,就是在当前国际国内油价水平下,实行税费改革以后各方面的负担是减轻的。

  聚焦五:油价与税收怎样联动?

  动议燃油税费改革已经10多年,有关部门多次声明“择机”推出,但就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油价逐步走高,燃油税费改革容易造成车主实际负担增加,阻力较大。目前,国际油价大幅回落,给燃油税费改革创造了环境。而年末岁初正处于各种税费交费的时点,也给费改税带来了难得的“窗口期”,因此意见稿明确了2009年1月1日实行燃油税费改革。

  对于广大消费者关注的费改税后用油负担问题,意见稿明确,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张平解释:“在改革方案中,税和费的总量是平衡的,但是因为现在国际油价确实比国内低,因此在费改税过程中会减轻大家的负担。”

责任编辑:鬼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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