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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部分企业继续实行税收优惠

2010-4-20 17:14 中国政府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期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将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根据《若干意见》,我国将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情况,补充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增加劳动密集型项目条目,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同时提出,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内外资企业继续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保持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好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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