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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船税草案通过明年实施 征税相差90倍

2011-12-5 10:2 读者上传 【 】【打印】【我要纠错

  据有关媒体报道,在11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新车船税法”)等条例草案。新车船税法细化应税车船的范围,明确“省级政府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遵循的原则,细化税收优惠的规定。拟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前公布的草案表明,将以排量征收车船税,引发了不少的争议。而新车船税法规定,乘用车车船税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征收,排量在1.6升-2.5升(含)的汽车产品征税降幅最大,达到了300元-400元。而对于排量在 3.0升以上的汽车,仍维持了一审稿中相对较高的征税标准。此外,上述新车船税法仅规定了不同排气量汽车产品的税额幅度区间,具体实施办法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自行制定。

  按照新的车船税法的规定,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最低的60元,到4 .0升以上最高的5400元,最大差距达到90倍。据测算,占目前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的2 .0升及以下乘用车车主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对于大多数消费者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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