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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言完善“营改增”:不要“一刀切”

2012-3-2 15:49 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正在上海试点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从元旦实施以来至今已逾两月,且北京等地区也上报了参加试点的申请。

  对于这次税改,券商总体上给予了利好的评价,但是全国政协委员、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段祺华昨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此项税改总体上有利于减税,但是,我觉得对咨询服务业等可进项少的服务业企业是不利的,因此建议加以完善。”

  这是他计划提交给“两会”的一项提案的主题。记者昨天采访了一些相关上市公司,对于“营改增”的正负面评价都有,不过总体上表示有利于企业的减税。

  部分企业税收将增加

  “像我们律师事务所,因为可抵消的成本很少,所以是增加了税负。据我了解,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也有些看法。”段祺华说,“相对来说,尤其是高端服务业普遍可抵消的成本都是比较少的,所以税负会有所增加。”

  对此,德勤一位中国区合伙人昨天告诉本报,按照“营改增”方案,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力成本是无法抵消,以前是按照5%纳税,现在按照6%,所以相对税负成本要高一些,“不过对于同行都是一样,所以影响也并不是很大。另一方面,增加的成本也可以部分转嫁给客户。”

  从事信息咨询服务的上市公司上海钢联董事长朱军红昨天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对于“营改增”目前总体上评价是中性。“我们公司有部分之前是按照3%缴的税,有优惠政策,部分按照5%缴的,如果全部改成6%,会增加企业负担。不过政府部门考虑到我们全部改成6%对企业影响比较大,所以部分仍然按照3%缴纳。”

  上海另一家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上市公司高层告诉本报,“因为我们比较特殊一些,之前政策给了许多税收优惠,所以营改增的话,我们实际上相当于多缴纳了一些税。”不过她认为,就大部分交通运输行业企业来说,“营改增”是有利的。

  段祺华说,由于可进项少的服务业中从事金融服务业及信息服务业的企业的主要成本构成中固定成本和人工成本较高,而该些成本不能产生进项税,其成本可抵扣的项目比重过低,则进一步导致税基过高,变相增加了税负。

  总体上有利于减负

  朱军红告诉本报,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法则,如果企业可以扣除进项税额的项目多,实际上比原先的营业税划算。

  安信证券高级行业分析师吴莉测算,“营改增”之后,按照2010年财务数据,申通地铁(600834.SH)税负将减少0.5%,交运股份减少0.7%。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近日接受采访时也表示,由于企业经营模式、发展阶段的不同,在同样的税率水平下,不同企业改征增值税以后可能出现税收负担增减不一的情况。

  不过他强调,在确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各行业适用税率时,是根据“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利用测定平衡点的方法进行了认真测算。

  “我也跟一些交通运输行业企业沟通过,因为目前其他地区没有实行增值税,所以许多企业在外地拿不到增值税发票,所以总体上是不划算的,但是一旦全部都实行,交通运输业还是划算的。”朱军红说。

  朱军红认为,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之一,这是解决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但是实行增值税之后,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劳动力成本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所以实际上税负是增加的。他认为,国家应该对劳动密集型行业进行区别对待。

  对于解决办法,段祺华也提议,对从事金融服务业及信息服务业等物流环节较少、不涉及重复纳税的企业,进一步扩展其可以纳入进项抵扣项目的范围,或给予该等物流环节较少、不涉及重复纳税的生产性服务业一定的优惠政策,通过该等优惠政策降低该类企业的税基,进一步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

  此外,他还建议,对于以后是否要全面实行“营改增”,不要采用“一刀切”的态度,而应该根据各服务业企业自身的特点,采取增值税与营业税两种计税方式统筹适用、同步适用的战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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