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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深化征管改革列入十二五税收发展规划纲要

2012-5-24 8:19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现行税收征管制度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已经列入‘十二五’税收发展规划纲要。”

  国税总局局长肖捷近日表示,国税总局已就税收征管改革相关问题开展全面调研。

  据记者了解,国税总局从去年开始就已分赴各地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行了系列调研,但目前还有一些涉及征管模式及机构职责调整的重大问题尚未形成共识。

  在国税总局看来,相关问题对征管改革顶层设计乃至税收工作发展影响重大,因此日前特别下发《关于开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调研的通知》,就纳税评估和稽查的定位协作、大企业划分标准和管理方式、税收管理员制度改革、各级税务机关职责调整和对口管理、以及新征管模式下的强化监督制约和防范执法风险等五大问题开展调研。

  第一个问题就是调研如何避免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多头重复检查问题。

  据了解,目前在税务机关实际检查工作中,由于检查的选案环节不统一、协调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存在税务机关不同部门以及不同税务机关对同一户纳税人重复检查的情况。对此,总局表示将重新研究纳税评估与稽查选案如何衔接、发现问题如何定性处理等。

  而对于大企业划分标准和管理方式问题,问题则主要出在各地目前对大企业标准认识不统一。

  对此,国税总局透露,未来税务机关拟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与服务,适当上收部分管理权限。目前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两种做法:一种是对跨地域经营的大企业,由其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大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大部分管理服务职能,而第二种是大企业管理部门只负责纳税评估和个性化服务,其他基础管理仍在属地。

  眼下最受关注的,莫过于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自由裁量权较大、执法风险较高等问题,容易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未来将考虑是否保留税收管理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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