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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2005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5-10-13 00:00 来源:北京市人事局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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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京人发〔2004〕96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语能力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中央批准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对不同系列、不同职务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都做出了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的范围,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

  二、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根据各系列(专业)的特点和岗位需要,下列情形人员的外语考试成绩可作为单位聘用条件或评审要素。

  1、凡参加国家人事部和北京市人事局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对应聘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

  2、凡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及体育教练员、工艺美术、广播电视艺术、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系列(专业),外语考试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其合格成绩或当年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要素之一。

  三、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5分以上,按照京人发〔2003〕37号文件关于延长外语合格有效期的条款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其他系列同级别职称评审,应按照申报系列对外语要求的规定执行。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免于外语考试。

  1、取得外语(从事翻译工作人员及外语教师第二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

  2、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3、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参加职称评审。

  4、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含1977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外语成绩达到45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

  5、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者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本通知自2005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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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chuhero 感谢周涵老师,职称英语过了。我觉得应该在这里跟老师说声谢谢,老师的讲课很实用,针对性强,是很有学习价值的课程,如果你想通过职称英语考试,就听周老师的课程吧。

学员:王仁芝 我去年7月开始差不多从零学起,坚持到考试,考了72分,十分感谢老师及网校的辅导!

学员:lilizhangx 职称英语通过了!毕业10年了,没怎么接触英语,跟着周涵老师学习,一次通过!

学员:张洪杰 首先感谢周涵老师,好多年没有学习了,经过老师的讲解顺利过关,这已经出乎我的预料,真的很激动,终于没让老师们失望,通过了,很高兴。

学员:xsqxxlxzj 十多年没有学习过英语了,通过职业培训教育网3个多月的学习,83分通过职称英语综合C级考试,非常感谢周涵老师,谢谢您!

学员:best888zhou 毕业以后就没有翻过英语了,丢了有七年了,虽然以前基础还不错,但这次真的是没有信心,过年后开始复习,用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B级综合考了80分,很开心,谢谢周涵老师的细致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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