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出售自用小汽车应如何处理?
问题:我公司为一家外贸企业,2007年购入一辆小汽车自用,该小汽车的原值为35万元,按照10年计提折旧,已经累计折旧16万元,剩余净值为19万元,现售价7万元,购入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
现有如下两个问题:
(1)小汽车的净值19万-售价7万=亏损12万,这是否属于财产损失,是否需要到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是否需要办理税务师事务所的损失鉴证报告吗?
(2)涉及增值税、所得税,还涉及其他税种吗?
解答:(1)12万元,是属于资产处置损失的。
这个是需要进行备案的。根据税务总局25号公告,资产损失自2011年1月开始,由以前的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度。分为两类:清单申报、专项申报,均需要申报。简单的说就是正常损失清单申报,非正常的专项申报。正常的就是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再报损,或者是没有坏,以市场价格卖出去;非正常的就是提前损坏,或者是坏了当废品卖。
所以贵公司只需要将资产损失的相关资料整理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即可。
对于这个事项,并不需要办理税务师事务所的损失鉴证报告。
(2)一般不涉及其他税了。但因注意在进行相关增值税的规定时,应注意如下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纳税实务咨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汉字化处理后对外销售,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据此,如果一般纳税人只是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就对外销售,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论坛精华】
励志小故事:发掘自身的潜力
1960年,哈佛大学的罗森塔尔博士曾在加州一所学校做过一个著名的实验。新学期开始时,罗森塔尔博士让校长把三位教师叫进办公室,对他们说:“根据你们过去的教学表现,你们是本校最优秀的老师。因此,我们特意挑选了100名全校最聪明的学生组成三个班让你们执教。这些学生的智商比其他孩子都高,希望你们能让他们取得更好的成绩。”三位老师都高兴地表示一定尽力。校长又叮嘱他们,对待这些孩子,要像平常一样,不要让孩子或孩子的家长知道他们是被特意挑选出来的。老师们都答应了。
一年之后,这三个班的学生成绩果然排在整个学区的前列。这时,校长告诉了老师真相:这些学生并不是刻意选出来的最优秀的学生,只不过是随机抽调的最普通的学生。老师们没想到会是这样,都认为自己的教学水平确实高。这时校长又告诉他们另一个真相,那就是,他们也不是被特意挑选出的全校最优秀的教师,也不过是随机抽调的普通老师罢了。
大道理:世上本没有什么天才,所谓的天才就是靠自己的努力,发掘出自身内在的潜力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些非天才们只不过是让自己的潜力继续隐藏罢了。
【休闲娱乐】
笑话
手机聚会上,一个手机说:“我是诺基亚的。”另一个说:“我是三星的。”还有一个打扮很入时的说:“我是苹果的。”
这时,角落里的一个手机说:“都别争了,爷是山寨的,爷爱是谁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