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和摊销方法的确认(中级会计实务)
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即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即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摊销方法:应依据从资产中获取的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来选择(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无法可靠确定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①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成本-预计残值-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当月增加,当月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摊。
②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
残值确定以后,在持有无形资产的期间内,至少应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预计其残值与原估计金额不同的,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无形资产摊销:
残值<账面价值时,摊销;
残值>账面价值时,不摊销。
借:管理费用(自用)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
制造费用(专门用于生产产品)
贷:累计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疑难问题解答】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权力”(经济法)
解答:第一,权利的主体是不特定的,而权力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的主体十分普遍。就公民权利来说所有的公民都有权享有。对于民事经济权利来说,也可以认为,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享有。但是就权力来说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它有特定的主体限制。这种限制都是由法律来作出的。第二,权利的内容比权力的内容广泛。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等。权力的内容是有限的,仅限于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赋予或获得的事项。权利往往并不限于法律的规定。法律所规定的一般也只是基本的权利,而权力则是严格以法律的规定内容为限的,超出了法律的规定范围,即构成对于其他权力或者权利的侵犯。即构成违法。第三,权利可以放弃,权力不能放弃。这是由权利的自主性所决定的,而权力,往往都是职权,它是与职责相伴随的。放弃权力则可能意味着渎职,而渎职,不仅为法律所禁止,甚至还为法律所要惩罚。因此,原则上权力也不可权力享有者随意转让,而权利,除一些最基本的权利之外,许多权利都是可以转让的。
【易错易混辨析】
销售百分比法中,如何确定敏感资产、敏感负债?(财务管理)
解答:资产是资金使用的结果,随着销售额的变化,经营性资产项目将占用更多的资金。同时,随着经营性资产的增加,相应的经营性短期债务也会增加,如存货增加会导致应付账款增加,此类债务称之为“自动性债务”,可以为企业提供暂时性资金。经营性资产与经营性负债的差额通常与销售额保持稳定的比例关系。这里经营性资产(敏感资产)项目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而经营负债(敏感负债)项目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项目,不包括短期借款、短期融资券、长期负债等筹资性负债。
【历年考题剖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经济法-多选题-2010年)
A.税收滞纳金
B.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C.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D.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答案:ABC
解析: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税前扣除项目”。注意哪些是允许扣除,哪些是不允许扣除的。
【答疑精华】
1.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的税费到底是否计入成本,如何把握?(中级会计实务)
解答:对于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是要区分的,若是为换出资产支付的,则是计入当期损益,一般是计入营业外支出,若是为换入资产支付的,是要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的。
2.涉及应税消费品的对外投资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中级会计实务)
解答:以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消费税是要计入投资成本的,分为两种情况可以通过分录理解一下:
(1)具有商业实质: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消费税是价内税,包含在主营业务收入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不具有商业实质: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即两种情况消费税都是计入投资成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