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售后服务企业返修品应如何核算?
我们是专业从事售后服务的企业,每年与客户签维保合同,收取固定的维保费,若在此期间设备发生的任何故障均由我公司负责维修并无偿换取备件,但换下的备件有的可以修复后用到其他设备上,有的无法修复。请问对可修复备件如何重新入库,按什么单价入库?
解答:从贵公司的业务实质来看,贵公司在一个期间内提供售后服务(实际上是修理修配劳务)的总收入相对固定,而全部成本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取得全新配件的支出;
返修备件所需材料和人工费支出;
维修过程中的人工、杂费等支出。
基于上述分析,贵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采取两种方式核算返修备件的入库单价:
(1)考虑返修备件残余价值。这种情况下:
在更换配件时回收时,就应按经验数据估计备件残值,一方面冲减已完成维修项目的成本,另一方面作为返库备件的单价;
对于可修复备件,在以其残值为基础,加上修复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可单独对象化的人工、其他费用等,作为修复后备件的入库成本;
对不可修复配件,以估计的残值作为变卖废旧物资的成本。
(2)不需要考虑返修备件残值,这主要适用于更换下来的备件残值与新备件价值相比较小,可以忽略不计,这种情况下:
对可修复备件,将其修复过程中发生的材料、可对象化的人工、其他费用等作为修复备件的如可成本;
对不可修复备件只需做数量的备查登记,不需要核算其价值。
【纳税实务咨询】
烟囱、水塔是否应缴纳房产税?
解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第003号)的规定,房产税只对构成“房产”的建筑物缴税。“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不用缴纳房产税。